Pregnant passengers
孕妇
为了在整个飞行过程中带来舒适和自己的安全,孕妇乘客在预订和购票时请通知越竹航空人员怀孕情况,以便我们以最佳方式提供咨询和服务。
飞行前准备:
乘飞机旅行对健康的孕妇是安全,没有伴随的病理风险,不增加怀孕期并的风险。
然而,不建议有内科或产科疾病风险的孕妇乘坐飞机。因此,怀孕的乘客在出发之前需要咨询医生的建议。
•在出发前咨询医生,以确保母亲和婴儿在整航程期间的安全。
• 若乘客在整个怀孕期间有贫血、怀孕或异常、流产威胁等问题,请咨询医。
• 在行程中压力尽量减少。
孕妇乘客请参考一下的接受条件:
怀孕周期(T)/接受运输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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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8周 (≤ 27周6 天) |
28周≤T<32周 (28周0天至31周6天) |
32周≤T<36周 (32周0天至35周6天) |
T ≥ 36 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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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单胎的 乘客 |
第01条件 |
第02条件 |
第03条件 |
不运输 |
双胞胎以上乘客 |
第01条件 |
第03条件 |
不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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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人工受精/异常怀孕健康的孕妇 |
第03条件 |
不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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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条件 | 可以作为普通乘客接受运输。然而,乘客需要出示证明怀孕周期数的证据(如产检单/定期产检单/超声波单/健康手册或上述档之一的照片,其中确定怀孕的周期数。 | |||
第02条件 |
请乘客出示怀孕检查单/定期产检单/超声波单/健康手册/医生确认书,并具有如下之信息:
记录比第一个航段的实际起飞日期在15天内有效。若乘客在旅途中没有出现任何健康问题并且在下一个航段实际出发日期之前仍符合小于32 周的怀孕期,则下一个航段仍然接受此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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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条件 |
乘客必须出示MEDIF II医疗资讯表(经医生确认)或非样本医生证明或产检单/定期产检单/超声波单/健康手册,并附有下列资讯:
记录比第一航段的实际起飞日期在07天内有效。如果乘客在旅途中没有发生健康问题,并且仍按照下一个航段的实际起飞日期的规定,仍可满足怀孕周限,则可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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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
- 在越南:中央、省、市、县/区或同等级别的综合/专科医院;私立和国际医院;国际综合诊所 - 在其他国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 |